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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将进入新阶段:政府预算来保障
专家认为,以义务教育法的重新修订为标志,我国的义务教育将迈进一个历史新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义务教育由政府纳入预算来予以保障。为什么要修订义务教育法?与执行多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的义务教育法新在哪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柳斌。
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颁布实施时,正值改革开放的初期,政府财力严重不足,教育事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和农民的支持。
我国将建立两级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学生的 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都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对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由地方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
教育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2005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中央有关资金已基本安排到位。教育部17日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春季开学前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惠及西部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和内容。寒假前,要将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及其中央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传达到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并安排一定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专门的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其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增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