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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山东全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合作社在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成立,为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新路,标志着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多形式、多渠道发展的新阶段。
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合作社坐落在徐庄镇柿行村,由徐庄镇土山村、柿行村两村农民自愿联合,以土地入社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而依法成立的一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该社已发展入社农户280户,入社土地1722.3亩,其中板栗园972亩,花椒园386.7亩,桃园139.2亩,核桃园102.5亩,种粮耕地121.9亩,该合作社制订了规范的章程,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了合作社依法规范运作,最大限度维护入社农户的合法权益。
全崮山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民外出务工与种地之间的矛盾,而且能够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使农村土地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同时也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