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盈盈
本报讯(记者 郑盈盈)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粮食工作会议上获悉,一项强化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粮食安全责任制”正在浙江酝酿出台。
浙江“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总体设计是,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与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挂钩。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内的耕地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市场供应、地方储备、价格稳定等负全责。政府分管粮食、农业、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五项内容: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科学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粮食需求数量。二是严格贯彻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逐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三是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任务。四是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储备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结构,加强储备管理。五是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市场实时监测和价格预警。这五项内容,有一项未完成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