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府要求: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

  • 2008年04月01日13:51 陕西日报

  陕西日报讯 3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国内粮食生产和供给所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3月31日,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我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是保证市场供给、抑制通货膨胀、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迫切要求,是应对农产品市场变化、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顺利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宣传好、落实好中央出台的政策措施,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努力实现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通知》指出,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年初预算安排“三农”投入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增加252.5亿元投入,主要直接补贴给农民,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为此,国务院将采取十项政策措施:一是增加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增加良种补贴资金;三是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四是增加防汛抗旱资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五是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六是将粮、油、肉生产大县增加的奖励资金用于贴息;七是延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全免通行费政策;八是加强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调控;九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十是抓好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通知》强调,我省将在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继续实施小麦良种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地膜玉米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等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积极争取支持,在投入上按要求全额予以配套,以更好地推动农业和粮食生产。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把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财力分配、政策措施上真正体现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二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目前春播备耕的关键时期,不失时机地做好宣传工作,把中央的扶持政策迅速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4月中下旬,省政府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宣传和落实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当前的农业生产。继续加强麦油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夏季粮油取得好的收成;种足种好春播作物,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1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立足抗灾夺丰收,突出抓好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组织好各种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调运,确保春耕生产需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扎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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