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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三年内,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至此,2006―2010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将由原来的2182亿元至少增加到2652亿元。
通知明确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3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提出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要求提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规定从2007年起,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中部地区提高到每平方米400元。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覆盖范围、补助对象界定等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应享受补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实施后,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记者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