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村民自治当中民主选举权利保障问题

  • 2007年11月22日10:42 南方农村报

  “农民权益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研讨会征文”获奖论文

  旬阳县民政局 刘伟

  旬阳县作为陕西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试点县区,县乡政府在组织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从换届选举的方案策划、对乡镇指导小组成员的培训和经费保证,以及对选举过程的调研督查,对违规程序的查处纠正都做到了领导重视,严密组织,措施得当,是推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办法以来,最为成功的一次换届。基本达到了政府和村民两方面都满意的好效果。但是在选举的具体运作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笔者在此借助这次换届选举中的几个典型案例,对我国当前在农村实行的村委会民主选举状况,做一些粗浅的剖析。

  一、旬阳县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情况

  旬阳县有309个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居委会,2034个村(居)民小组。总计户数121302户,人口451171人,第六次换届全县适龄选民289767人,实际参加选举投票的有228781人,参选率达到了92%以上。直接到主会场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约6.34万人,采用流动票箱上门投票的8.72万人,有4.36万人则是采取了委托投票的方式参加的选举,其余3万余人因外出打工,无法履行委托选举手续,没有参加换届选举。

  在统一确定的选举日,一次性选举成功的有303个村委会和10个社区居委会,占村委会总数的98%。按照差额选举方法,两个候选人选举得票都不过半,而重新进行第二次选举成功的有4个村,只有两个村是进行了第三次选举,才取得了换届的成功。

  选举结束县乡人大、政府和民政、信访部门接到群众投诉违规违法信访、上访案件共计12件,民政部门直接调查核实9件,其余3件委托乡镇查处办结。在核查后证实群众反应属实的6起违规操作选举案件中,有4个村当即责成乡镇政府协助村党支部组织了另行选举,及时纠正了错误;而其余两起的其中一起,因为再也推选不出更好的候选人;只能与举报群众沟通、交流意见;动员说服举报人接受选举结果。另外一起虽然进行了再次选举时,但还是没能摆脱乡上的操控,群众至今还在信访过程中。

  二、民主选举过程中作弊案的一般特征

  一是乡镇党委、政府提前内定候选人,使选民海选出来的候选人成了“走过场”。这种情况是在派出指导组的时问,提前给指导组成员贯串组织意图,美其名曰七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致使指导组成员带着框框下去做群众工作,为既定候选人公开做宣传动员,拉选票;表现方式——一种方法是堂而皇之在选民中放口风,公开宣传组织意图,在进行选民登记和发选民证过程中给选民建议候选人投票倾向;另一种方法是指导组与村党支部先行沟通,通过支部委员和党员干部出去做宣传动员,贯彻组织意图;再一种方法就是指导组介入流动票箱工作人员中,直接要求选民给某某人投票。桐木乡党委书记公然辩解:“如果乡党委不能把握村主任的人选,那还谈什么共产党的领导!”指导组的任务由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宣传选举法规、监督选举程序,俨然变成了落实乡党委交办的“要保证把某某人选上”的政治任务。

  二是乡镇指导组直接插手操纵选举全过程,村党支部和村选举委员会成了摆设。张坪乡李家庄村选举大会主持人都是乡上安排的指导组长(党委委员),跑流动票箱的也是乡上派去的工作人员,直接要求选民投谁谁的票才行。铜钱关乡孙家坡村第一次选举,在乡政府的操作下,将贪污扶贫救灾款和退耕还林补贴一万多元,正在执行缓期徒刑的姚某,推上了村主任位置,后经查实群众举报,县民政局认定为选举无效,责令进行再次选举的情况下,乡政府派出13人组成的选举工作队阵容,直接上门入户进行动员,致使第二次选举仍然是姚某人当选。一方面弓I起群众不断越级上访,一方面乡长还大言不惭地坚持说:‘老百姓想选谁就选谁,那选出来的村主任那个能够听乡里的使唤,还要我们乡政府做什么用?”

  三是村党支部操控选举。沙阳乡连桥村党支部书记为了选上自己称心的搭档,授意跑流动票箱的村民,不去与选民见面,而是在路途中代替选民填写选票;即刻返回主会场交上选票。白柳镇西沟河村党支部书记,为了使自己的意中人当选,提前运筹安插跑流动票箱的人,一部分是自己的亲信,一部分是与另一位竞选者有矛盾的村民;这样下来选举结果总在掌握之中。

  四是贿选的现象已见端倪。白柳镇柳村坝村地处西康铁路和102省级公路沿线的农村集镇,竞选角逐非常激烈,据群众举报线索,竟选者投入选举的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城关镇鲁家坝村李女士上访投诉,因为村支书口头承诺为其丈夫竞选村主任帮忙,李女士用于为“有关人员”代缴话费、送烟酒和纪念品花费四五千元,事后因为镇上意图明确支持另一位候选人,村支部书记帮不上忙,没有达到目的,李女士觉得钱花的冤枉,要求查处退款。城关镇下菜湾村地处县城核心地带,为竞争小组长鲁某人四处送红包,花费4万余元而未能如愿。

  三、导致选举程序不规范、选举结果不公正的因素分析

  1、法制观念淡漠。一些乡镇领导担心完全放开控制由群众去选举,将来工作起来村于部不服管,村务工作不请示不汇报,乡镇领导要坐冷板凳。故而提前主动介入,积极干预选民意向。而大部分村民群众还是老习惯,因为村干部历来都是上面考察,上面议定,即使选举也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选举工作人员叫投谁的票,昏昏然就投谁的票,只是当作一项任务对待。

  2、群众发动不充分。一些选举工作人员,只是停留在程序化的形式上,出几榜公告,发几次通知,六七个程序的选民会议精简成一两次的会议就办理了。“只要百姓知道选举了,来不来参加随便。”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更加麻木,认为选谁都一样,好像跟自已无关,对待选举的热情不高,兴趣不大。

  3、少数基层领导把换届选举,视为非法敛财的良机,把手伸到选举的具体环节。诱使一些心术不正的竞选者,走门子、跑关系、拉选票,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败坏民主选举风气。一位与乡镇书记同住一个单元的居民反映,临近选举前几天,拎着礼品敲门询问书记门牌号和手机号、打听书记行踪的人群络绎不绝。

  4、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选举,要未装聋作哑不作为,要末敷衍了事查处不力。调查处理时关卡重重,不能硬碰硬。黄金地段的村干部,于各级领导的裙带关系错综复杂,由谁当村于部根本轮不到百姓选择,老百姓看到问题,说出来没人管,一般部门也管不了,确实牵一发而动全身。旬阳县城关镇下菜湾村地处县城核心地带,村务不公开,村干部作风霸道,每次换届选举群众因为选举不公开、不公正而到处告状,就是有看法没办法,十几年下来村干部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告到哪里还是不了了之。

  四、保障村民选举权利的措施和对策

  ——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族法制意识。今后若干年内,农村普法教育的任务依然艰巨。尤其在信息闭塞的贫困落后地区,一些乡镇干部本身即是法盲,采用愚民政策黑怕群众学法懂法。一位深山里的乡长这样认识普法:“越是宣传法律,老百姓越不服管。”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导致在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中盲目蛮干,不但不能依法行政,而且随意损害群众利益;农民群众法制意识不强,不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触犯法律的几率增大;社会秩序弱化,和谐建设难度增加。《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对农民群众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干部当中进行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以此带动农民群众提高法制意识。

  ——加大对违法选举案件的查处力度。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选举过程。特别是在换届选举前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层的培训、监督不容忽视。根据笔者参与调查的多起农村选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的证据,绝大部分责任都在于乡镇领导的干预和操纵。如果乡镇党委、政府放手发动群众,依照选举法规办事,选举必然顺利,无论是选民或者落选者都觉得选举公平、公正,无话可说。

  ——从重打击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敛财谋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舞弊、贿选案件,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对责任人要及时依照程序立案办理。排除干扰,敢于碰硬,不护短,不养奸。做到取证、处理、纠正三到位,对于选举舞弊的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媒体曝光,敢于亮丑,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利用一切传媒的宣传舆论作用,给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造良好的民主气氛。使一些利用民主选举之际变相敛财,或者拉帮结派搞政治腐败的坏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农博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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